● 5217 工作室 ● 107.06.01 - 109.03.31 ● 臺灣 ● 錄像、實驗電影、新媒體表演
主要創作以錄像、實驗電影和新媒體表演為主。將影像視爲一種降靈媒介,運用私人記憶為文本,重新編導與建構出超越真實的情境樣 態,以此召喚邊緣野史,進行對國族、歷史、與家族記憶的復魅與再生產。
另一方面則發展對影像與文本的相關思考,探尋類比與數位影像間的邊界,捕捉動態影像作為一種材質的斷裂特性,更嘗試將身體介入影像,發展穿越新舊媒體間跨界展演。